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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神》新角色引发争议,如何保护玩家虚拟财产?

编辑:伢子
2024-12-07 20:34:00

最近,《原神》新角色的推出引发了一场热烈的争议。在这个虚拟世界中,玩家的虚拟财产和装备显得格外珍贵。为了保护玩家的权益,游戏开发者需要采取有效的措施,确保玩家的财产不受到侵犯。对于虚拟财产的安全性和保障,游戏平台需要加强监管和防范措施,保障玩家权益不受侵犯。只有确保玩家的虚拟财产安全,才能让他们更好地享受游戏乐趣。

在经历了最开始的震惊和愤怒后,小李决定登录中国消费者协会官网,填写了投诉单。

小李要投诉的是米哈游公司旗下的热门游戏《原神》,小李自三年前接触这款游戏以来,通过各种渠道在游戏内充值超过5000元。然而在原神最新的一次版本更新中,运营方以“修复bug”为名对游戏内限定角色“那维莱特”进行了强度削弱,这引发了玩家们的不满。

尽管最新修订的《民法典》中,已明确对游戏道具等虚拟财产的保护。但仍有不少游戏公司在服务协议中宣称对游戏内容拥有“最终解释权”。有法律专家认为,最终解释权的表述涉嫌“霸王条款”,游戏公司改动玩家虚拟财产的边界有待厘清。

名义修bug,实际“撕卡”?

“这种改动无异于撕卡,吃相很难看。”小李对记者表示。

在原神最新的一次版本更新中,运营方宣布对游戏中的限定五星角色“那维莱特”进行bug修复。虽然并没有涉及数值改动,但修改了其转速机制后,该角色的操作舒适度大不如前,强度也有所下降。

小李表示,那维莱特是原神中人气极高的限定角色,自己所在的游戏群里,花上万人民币抽取“满命满精”的玩家大有人在,而自己在该角色去年上线后,也第一时间氪金进行抽取。

据了解,那维莱特自去年上线以来已经经过两次卡池售卖,在这期间官方从未提及过对该bug的修复,玩家们普遍认为所谓“转速bug”其实是角色可玩性的一部分。然而,原神却在一个游戏大版本的末期宣布修复了该bug。在社交平台上,很多玩家表示米哈游这是以恶意bug的虚假理由对该角色进行限制,靠削弱老角色为下个版本的新角色铺路。

这已经不是原神第一次对游戏内虚拟角色进行修改。2022年,出于审核原因,原神官方宣布对游戏内四名女角色的外观进行修改,但同时也给玩家发放了虚拟货币进行补偿。2021年,由于高人气角色“钟离”强度不佳引发争议,官方宣布对钟离的游戏机制进行调整,这也是原神唯一一次实质性增强游戏内角色。

《原神》新角色引发争议,如何保护玩家虚拟财产?

原神角色那维莱特

游戏内容,运营商可随意更改?

在《原神》的玩家服务协议中关于“游戏虚拟物品”的条款中提到:游戏虚拟物品(或简称“虚拟物品”)包括但不限于游戏角色、资源、道具(包括但不限于游戏中的武器、坐骑、宠物、装备等)等,其所有权归米哈游,用户只能在合乎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根据游戏规则在游戏内进行使用。

协议中补充指出,“游戏规则”是指米哈游游戏服务提供方不时发布并修订的关于米哈游游戏的用户守则、玩家条例、游戏公告、提示及通知等内容。因此可以认为,此次bug修改是米哈游根据游戏规则对虚拟物品进行的改动。

“游戏公司对游戏内的虚拟角色或道具进行改动是很常见的现象。”一名资深游戏玩家告诉记者,“在一些竞技类游戏例如《王者荣耀》和《英雄联盟》,玩家甚至会因为某角色过于强势而要求官方进行削弱。”但该玩家认为,此次原神修改那维莱特之所以会引发如此大的争议,是因为原神是一款偏向单机养成的弱社交游戏,“很多玩家视自己氪金抽取的角色为自己的私人财产,却忽略了游戏公司对服务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可以对游戏角色进行随意修改的事实。”

近年来,游戏公司以“修复bug”“游戏公平”为名对游戏中内容进行随意改动的例子屡见不鲜。

据南方都市报2021年报道,陕西西安的陈先生反映,他是《无尽的拉格朗日》游戏的资深玩家,因游戏合服改版,游戏运营商公告称为了所有玩家可以公平游戏,被合并至新服务器的游戏玩家,其武器技术和战斗数据道具的相关数据不会保留。因此,陈先生充值购买的价值约为40万元的游戏道具,绝大部分被无故清空,损失惨重。

尽管游戏方随后声明称,将恢复与保留部分已被清空的玩家游戏道具与数据。但陈先生与部分玩家对此方案并不满意,决定向游戏方发出维权律师函。

官方修复bug声明

虚拟财产,如何有形保护?

随着玩家法律意识的增强,玩家对于游戏公司宣布对游戏内容拥有“最终解释权”并随意修改的行为容忍度在降低。

在去年的3·15,人民日报官博点名了8个消费领域典型霸王条款,其中就包含了网络游戏“对游戏内容及本协议内容的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对于网络账号、游戏装备等虚拟财产,最新修订的《民法典》已经将其纳入了法律保护的范畴。《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记者梳理发现,虽然目前大多数游戏公司的服务协议中已没有“最终解释权”的字眼,但仍然普遍宣称游戏内虚拟道具归游戏公司所有,对于游戏公司如何按规则改动调整游戏内的虚拟物品,缺乏清晰且明确的说明。

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公益律师廖建勋认为,若游戏公司宣称对游戏道具有“最终解释权”并随意修改,则违反了《民法典》有关格式条款的禁止性规定,属于无效条款。

同时,廖建勋认为,游戏用户与游戏平台之间的网络服务协议,系网络服务合同关系,在发生争议时依照协议内容解决。该协议通常由游戏平台方制定,其中的格式条款可以由游戏平台方对格式条款进行解释,但并无最终解释权。如果针对某一条款的理解出现分歧,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这也意味着,游戏平台制定的协议条款不能排除自身主要义务,且条款应当是清晰准确的,避免存在有多种解释的可能。”廖建勋建议,鉴于虚拟财产在法律性质上模糊不清,应当基于民法典关于合同与侵权责任的规定,建立更加完善的虚拟财产保护制度,避免游戏运营商“店大欺客”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况。

人民日报点名游戏公司霸王条款

南方+记者 吴扬

【作者】 吴扬

南方探针